台灣當局在2月1日公然宣布將在3月22日舉行“入聯公投”。
這一舉動所引發的后續效應,人們紛紛揣測。有人認為,2月2日中台辦、國台辦發表的受權聲明措辭嚴厲,表明戰爭一触即發。但也有人認為,官方聲明實際上默許了台灣活動,只不過密切關注投票的結果。
在筆者看來,民進党當局在失去政權的最后一刻,一定會斷然作出重大決定。舉辦“入聯公投”,在短期內能夠增加台灣的認同感,間接增加民進党候選人的選票,從長期來看,則可以爭取更多道義上的支持,為台灣“獨立”奠定輿論基礎。
所以,“公投”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以此為發端,台獨分子不斷地申請“台獨公投”。如果這樣的形勢發展下去,那么,台灣島總有一天會通過投票獲得“獨立”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默許台灣大選的同時舉行“公投”,就意味著為“台獨”發放了“通行證”。盡管“台獨”的路途遙遠,但只要走進“山門”,就可以不斷攀登,從而達到“獨立”的頂峰。
現在,受權聲明將台灣當局舉行“入聯公投”,視為“謀求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現狀,走向‘台灣法理獨立’的重要步驟,是變相的‘台灣公投’”。措辭不可謂不嚴厲,但是,既然定性為“重要步驟”,顯然不是“台灣法理獨立”,因而按照《反分裂國家法》的規定,不能被認定為“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”。“非和平方式”解決台灣問題的行動也不可能發生。
《反分裂國家法》的价值就在于,大陸爭取到了在台灣問題上的主動權。
有分析稱,大陸顯然不愿意在舉辦奧運會前夕,發動內戰。但是,如果此次公民投票產生出人意料的結果,或者公民投票向國際社會傳遞了強烈的信息,那么,今后無論采取何种手段解決台灣問題,都會變得十分棘手。
現在一些大陸學者將兩岸統一的希望寄托在經濟高度整合基礎之上;也有一些學者希望兩岸民主政治同步發展,通過民主投票的方式,徹底解決國家統一問題。
這些學者的想法不可謂不圓滿,但唯一的問題就在于,這种想法可能無法實現。兩岸經濟交往越密切,兩岸和平統一的希望就似越渺茫,道理非常簡單,保持獨立的主体資格,可以在經濟上爭取更多的好處,沒有人愿意把自己既得的政策优惠,通過國家統一而化為烏有。
民主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手段,但是民主必須建立在平等和尊重基礎之上。如果把台灣問題定義為地方問題,那么,兩岸政治談判的基礎就不复存在。
現在,中共希望通過党際之間的平等談判,化解兩岸沖突。但由于台灣執政党根本沒有平等談判的誠意和打算,所以大陸的執政党希望國民党執政之后,能夠通過平等談判解決兩岸統一問題。
筆者認為,改變兩岸的現狀,只能加快民主發展的步伐。然而在民主發展的過程中,可能會出現許多不确定性的因素,大陸必須時刻意識到這一點,未雨綢繆,防止在民主發展的過程中,出現無法挽回的現象。
但是,如果因為害怕民主步伐加快而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,拒絕与台灣進行政治談判,或者把事務性商談作為發展兩岸關系的主軸,那么,台灣必然漸行漸遠。
(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)
(編輯:徐奇)